赵井燕律师网

zhjylshfadao365.fabao365.com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我的位置:首页 > 法治资讯 > 正文

房屋受赠人无偿获赠房屋后,将缴纳接近房屋价值20%的个人所得

2009-11-27 11:49:18 来源:


房屋受赠人无偿获赠房屋后,将缴纳接近房屋价值20%的个人所得

中国青年报北京6月15日报道 财政部今天说,房屋赠与有了新规。新政策规定,房屋受赠人无偿获赠房屋后,将缴纳接近房屋价值20%的个人所得税。

当前,一些二手房的买卖用“房屋赠与”的方式进行,这是逃税的一种手段;并且过度宽泛的“房屋赠与”也为一些官员的腐败创造了条件。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手发布的文件要求,“房屋赠与”多数情况下,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只有三种情形例外。

这三种情况为:(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财政部说,除此之外的房产赠与,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必须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大家都在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时评律师
更多>

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雷政富重庆受审: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